„ 進入下列網站可預查您的汽車檢驗日期、交通違規罰鍰、汽車燃料費是否已繳納•
Go >>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
„ 驗車應備證件
1. 牌照登記書(自用小型車免)。
2. 行車執照。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滿30日以上)。
4. 當年(季)汽燃費繳納收據。
5. 檢驗費:
• 大型車新台幣600元。
• 小型車新台幣450元。
• 拖 車新台幣450元。
6. 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7. 定期檢驗不合格車輛在7日內覆驗免收費1次,第8日起覆驗應收覆驗費。
„各站檢驗說明
第一站
檢驗項目:
1. 目視一般檢驗。
2. 汽油車廢氣及柴油車排煙。
操作方法:
1. 將車開至檢驗溝上依檢驗員口頭指示檢查各項燈光,並打開引擎 蓋查驗引擎及車身號碼。
2. 廢氣分析試管插入汽油車排氣管內約20公分,引擎怠速運轉取CO、HC值。
3. 排煙試管固定柴油車排氣管末端,再把取值開關踏板放置於加速 踏板,依電腦螢幕指示加油三次取排煙污染度平均值。
合格標準:
目視一般合格標準
引擎或車身號碼、號牌、車身式樣、顏色、規格、標誌、照後鏡、安全門、車窗、座位、安全帶、滅火器、故障標誌、各項燈光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
出 廠 年 月
汽油車廢氣合格標準
CO (%)
HC (PPM)
CO2 (%)
O2 (%)
1990年6月30日止
<=4.5
<=1200
>=9
<=9
1990年07月01日 至 1992年07月31日止
<=3.5
<=900
1992年08月01日起
<=1.2
<=220
柴油車排煙污染度合格標準
1993年06月30日止
50% 以下
1993年07月01日起 至 1999年06月30日止
40% 以下
1999年07月01日起
35% 以下
2007年01月01日起
30% 以下
第二站
•軸重地磅量測。
•車輛前後軸各駛在地磅上暫停取值。
第三站
1. 前輪定位(側滑)檢測。
2. 煞車效能及平衡度檢測。
3. 底盤檢驗。
1. 車輛低於5公里/小時之速度,前輪通過側滑板取側滑數值。
2. 前後輪分別駛入煞車試驗器滾筒板面上依電腦螢幕指示做動作踩煞車踏板及拉緊手煞拉桿取總效能數值及各軸左右輪平衡度數值。
前輪定位試驗器測試合格標準
邊滑程度不超過每哩二四呎(每公里正或負5.0公尺)
煞車試驗器測試合格標準
1. 腳煞車
總效能:大型車應逾車重50%以上。小型車應逾車重50%以上。
平衡度:每軸左、右兩輪之煞車力,兩者相差不得過30%。
2. 手煞車效能:
應逾車重16%以上。
檢驗溝底盤檢驗合格標準
轉向系統、傳動系統、懸吊系統、輪胎、避震器、消音器、排氣管、防止捲入裝置、等均完好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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